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玉溪工业财贸学校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09-06-2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了更好地提供学校信息公开指南,本单位编制了《玉溪工业财贸学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学校信息公开服务师生、职工和其他群团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学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校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本校编制的《玉溪工业财贸学校信息公开目录》。本校师生、职工、群团组织可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档案室查阅。
 
  (二)公开组织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学校网站平台公开和公示栏公开两种形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学校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本校师生、职工、群团组织需要本校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信息公开机构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 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可选择下述两种形式提出:
  第一,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写出书面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第二,书面申请。写出书面申请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服务业务。
 
  (二)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第一,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第二,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第三,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四,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示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第五,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单位根据师生、职工和群团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信息的,按照提供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学校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书面申请一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