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3-02-0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市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
服务承诺书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一步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遵循“便民、高效、公正、廉洁”的服务宗旨,全力办好教育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现特向社会公开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事项范围服务承诺
 
  (一)市教育局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两项: 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2、中等专业学校设立审批。
 
  (二)市教育局办理的管理服务事项三项:1、职业培训机构和普通高中附设职业高中教育班的审批;2、玉溪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审批;3、职业高级中学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核。
 
  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我局将严格按照承诺的审批、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来完成,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的,将按照《玉溪市教育局责任追究制度》予以责任追究。
 
  二、事项限时办结服务承诺
 
  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我局对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的审批和办理时限进行了压缩,分别为:
 
  (一)市教育局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
  1、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法定审批时限为30日,现承诺10日内审批。
  2、中等专业学校设立审批,法定审批时限为60日,现承诺20日内审批。
 
  (二)市教育局办理的管理服务事项。
  1、职业培训机构和普通高中附设职业高中教育班的审批,法定办理时限为20日,现承诺5日内办理。
  2、玉溪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审批,法定办理时限为20日,现承诺5日内办理。
  3、职业高级中学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核,法定办理时限为30日,现承诺10日内办理。
 
  三、优化服务措施,办人民满意教育。
 
  (一)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理制”、“责任追究制”。
  (二)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我局审批管理服务范围内的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实施。
  (三)实行政务公开。我局将所有行政审批管理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市教育局信息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接受监督承诺
 
  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诺现象,玉溪市教育局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服务承诺进行监督、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玉溪市教育局监察室
  地址:玉溪市许家湾路47号
  投诉电话:0877—2037059
  投诉邮箱:yxjyjc@126.com
 
  以上服务承诺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