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广播电视局2011年上半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1-08-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政府各部门2011年行政效能建设目标考评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1〕112号)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一)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认真做好新闻宣传任务。上半年,局属各媒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好宣传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把党和政府的决策和意图传到千家万户,做好时政新闻宣传报道。特别是玉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期间,认真做好创建卫生城市的宣传报道,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截至5月31日,共制作播出自采编新闻11523条,包括广播新闻7480条、电视新闻4043条;上报省台新闻241条,包括广播新闻130条、电视新闻111条;制作电视栏目484期、广播节目栏目1812期。其中创卫新闻326条,包括电视新闻201条,广播新闻125条;创卫专栏69期,包括电视专栏23期,广播专栏46期;创卫公益广告5664条次,包括电视公益广告1454条次,广播公益广告4210条次;创卫标语口号每天滚动播出75次(25条标语),共计93375次。共获各类优秀和先进奖励15个,其中集体奖8个、个人奖7个;国家级奖项2个。
(二)加快构建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的安排部署,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升级改造工程。采用有线电视联网接入和对技术落后的“村村通”用户进行升级改造,年初预定阶段目标为1-6月份完成2000户农户联网,7-12月份完成1000户农户联网。截至5月31日,已通联网户2310户,提前完成了阶段目标。二是认真总结各地“村村通”运行维护管理的办法和经验,不断探索建立完善“村村通”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的办法,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村村通”维护管理的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村村通”、“长期通”、“时时通”。三是扎实推进电影放映工程,继续完成农村电影“村村放”工作。为完成农村电影“村村放”工作目标,在32支胶片队停映的不利情况下,全市20支数字电影队为保证放映计划有步骤的实施,采取跨地域的超负荷运转,有效地抓住了春耕夏收之前的最佳放映时机,1-5月全市完成了3,788场的放映任务,占全年总场次的51%,观众达571,162人次,实现了一个行政村一月放一场电影的目标。四是积极筹建玉溪新闻中心。我局先后与市发改委、城建局、规划局、国土局等单位共同协商选址、筹建事宜,并与国家广电设计院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玉溪新闻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待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立项后,选址等相关事宜即可相继开展。
(三)建设我市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监测系统,确保安全播出。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的生命线。今年上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规划建设全市安全播出监督平台系统,提高我市广播电视监测工作水平,保障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不断完善调度指挥体系,继续加强领导,严格制度、完善流程和预案,加强演练、加大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安全防范能力,有效应对、及时处理安全性事件和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确保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优质播出。
(四)不断加强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继续认真贯彻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执行有关广播影视的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加强依法管理。一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组织机关人员,学习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相关文件和精神,进一步学习掌握《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结合实际,认真领会,不断规范和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各县区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一次,培训人员50多人。二是加强电影放映市场监管。年初派出人员,对全市各乡镇进行农村电影放映调研,了解农村电影放映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为城市电影院发放放映许可证6份。三是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监管常抓不懈。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监管是广播电视依法行政,保证安全播出的重点和难点,我局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不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监管,定期上报监管情况。全市共出动20车次,出动100人次,暂扣接收天线43个,高频头26个,接收机14台。四是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抽调相关人员,依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对玉溪电视台、玉溪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加大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互联网视听节目的监管,并及时报告监管情况。依据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监管的相关要求,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在节假日、重点敏感日实现二十四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视听节目服务准入制度,按照规定对本市所辖网站进行了跟踪监测。六是打击电视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人员开展打击电视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另外,电台、电视台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据不完全统计,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电视新闻节目20多条,广播节目10多条。七是加强对非法播出机构的监管。
(五)开展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和互联网业务,用户数进一步增加。今年,云南省广电网络公司玉溪分公司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进一步扩大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和互联网用户。据统计,1-5月全市共新增有线电视联网用户7775户,完成分公司计划任务数的33.7%,全市有线电视在网用户达398600户;新增数字电视主机用户32720户,完成分公司计划任务数的40.9%,全市数字电视在网用户达235096户。新增副机用户986户,累计在网副机用户4947户;新增互联网用户7705户,完成分公司计划任务数的51.37%,全市互联网在网用户累计达32500户;由于机顶盒、智能卡供应不到位等方面的原因,互动电视、高清电视发展滞后,远低于时间进度要求。截至5月底,全市共发展互动电视用户1395户,完成分公司计划任务的9.3%。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建设水平
一直以来,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做到了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履职到位。同时,我局按照要求制定了本部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市政府实施意见,认真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年初,局领导专门在办公会议上听取和研究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上半年,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学习;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贯彻《玉溪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按照该规定要求,局法定代表人没有违反规定情况发生;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调整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按要求层层签订年度行政执法责任书。
据查,我局没有违反规范性文件权限、程序制定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认真履行上级机关依法做出的决定;按要求制定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并严格按照规定调解行政矛盾纠纷;无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实施政府建设各项制度,提高行政能力的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府建设各项制度,提高行政能力,确保各项目标落到实处,我局年初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科学地分解,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执行力建设;严格实施行政问责、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制度,截至6月底,公开信息十余条,还按照市里关于财政预算的公开要求,对我局所涉及的专项经费进行了细化公开;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开公示;严格遵守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以及机关决策、执行、管理、监督、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环境模范城市牵头责任和督办责任目标;认真受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
四、党风廉政及廉洁从政建设情况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局与台站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各项工作分工;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制定我单位本年度的“三重一大”实施意见,各项重要工作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要求进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局领导和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各项规定,2011年公务经费各项控制指标均得到落实。上半年,我局工作人员没有违反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