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我市举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听证会 公开征求各方意见

发布时间:2010-07-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月30日,玉溪市举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听证会,就《玉溪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暂行办法》公开征求各方意见。
    
  针对建设领域雇用农民工集中、拖欠工资严重的现象,云南省从2006年起在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从2009年1月1日起,云南在非建设领域也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总结其他省和我省其他州市成功经验和我市多年来清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市也正在研究,抓紧制定出台《玉溪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暂行办法》。
    
  据提交听证会讨论的方案,玉溪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成规模使用农民工的非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今后应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保证金的收取方式分两种情况:建设领域由工程总承包企业、装修装饰企业按工程价款的3%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非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按照该单位全部农民工人数乘以当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确定的金额预存保证金。
    
  当天共有18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他们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农民工代表、基层劳动监察部门代表、法律和新闻工作者等。听证会上,共有15名代表就《征求意见稿》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均对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给予肯定,希望尽快出台。
    
  听证会上,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对玉溪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暂行办法的背景和起草过程作了说明,对《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市水利局、建设局等部门对代表们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尊平说,举行听证会是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具体体现,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参与决策的部门要将代表们的意见充分吸纳,认真修改、完善方案后发布执行。(记者 白诚颖 黄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