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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工商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督查行动

发布时间:2017-09-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个私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涉企收费行为,深化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玉溪市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和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集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目的意义、范围、内容,作出了工作要求,并于8月9日至11日,派出2组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天的涉企收费专项督查行动。

据悉,此次督查对象为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涉企收费的个私协会、消费者协会和县区一个基层分会;高新区个私协会。在检查中还抽查了3-5户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督查内容主要包括:1、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和高新区工商分局是否存在搭车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企业其他费用行为;是否存在干部履行个私协会收会费职能行为;2、各县区其他部门是否存在依托市场监管和工商部门职责,强制收取涉企费用的行为;3、工商和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职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在个私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等社团组织违规兼任领导职务的行为;4、个私协会会员入会、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入会自愿、退回自由”的原则,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强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加入个私协会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协会章程规定,超标准收取个私协会会费;是否存在不按规定设立账户、违反财经纪律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开支,挤占、挪用会费的行为;是否存在会费使用不公开、不透明,未按规定报告会费使用情况的问题。督查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抽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现将督查总结汇报如下:

 一、涉企收费情况

(一)、个私协会收费情况

全市共有个私协会11个。

1、个私协会会员入会情况。各个私协会严格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有书式的入会申请书,但属于由协会免费提供的格式化的申请书,各协会都存在有申请书保存不全、会员台账不健全的现象。未出现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强制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加入个私协会的行为。

2、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在会员费的收取工作中,县区个私协会都是由协会聘请工作人员按照《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章程》规定标准收取,即:以户为会费收取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村会员每年不超过60元,城镇会员每年不超过120元;企业会员根据规模和经营状况每年收取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会费;对实行连锁等各种经营方式,分支机构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与服务的原则,参照个体工商户会员标准酌情核定会费,并由其分支机构向所在地协会收取。未发现由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干部代收会费的现象。多数县区个私协会结合县区实际,通过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降低了会费标准,即执行个体工商户40元以下/户.年,私营企业按照注册资本金数额200-2000元/个.年不等收取,未发现超标准收取会费的行为;未发现违反协会章程规定,利用工商登记管理环节,采取暗示、刁难或设置障碍等方式搭车强制收费的行为;在会员费管理使用工作中,各协会均设立专门帐户,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的问题;未发现违规开支,挤占、挪用会费的行为;会费开支情况适时在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议期间进行公布,做到公开、透明,未发现未按规定报告会费使用情况的问题。江川区于2012年停收会费、新平县于2016年1月停收、华宁县于2017年7月20日停收、峨山县于2017年7月25日停收,高新区工商分局于2015年6月2日停收,通海县于2017年7月21日停收,易门县已经停收多年。

3、其他涉企收费情况。通过全市窗口单位和基层管理所自查,未发现依托或委托市场监管和工商部门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企业其他费用的行为。

4、协会人员清理情况。通过对全市个私协会及其分会管理人员的清理,存在两种形式:一是有的县区个私协会由于机构改革、人事变动等诸多因素,未举行过换届选举,多数会长、分会长依然是由原工商局局长、工商所(分局)长挂职兼任,如市个私协会、江川区、新平县、澄江县、高新区、红塔区等个私协会。且有的由于岗位调整或退休等因素没有再履行指导个私协职责。二是有的县区个私协会“三局合一”后已经进行了换届选举,但依然选举市场监管局领导兼任会长和副会长,选举基层工商分局和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兼任分会会长,但都通过了市工商局或相应的组织部门备案,如华宁县、峨山县、通海县、元江县等个私协会及其分会有兼任(通海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已向县委组织部提交辞去会长和副会长报告,等待换届选举)。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所有兼职人员均未在个私协会领酬劳或报销相关费用。

(二)消费者协会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情况。全市设立消费者协会11个,市消协与12315指挥中心合署办公,县区按照经济区划设立分会。名誉会长及会长多数由政府领导兼任,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领导有兼任会长或副会长情况,履行消协的常务工作,各县区多年以来都未举行换届选举,县区协会及其分会都是在履行受理和调处消费者投诉。市县区协会均未开展过任何形式的收费。

(三)广告协会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情况。全市广告协会1个,未设立分会,基层未设立协会,2016年底玉溪市广告企业(主营广告业务)户数为636户;2004年以来未举行过换届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中有工商干部兼职,协会办公室负责人由工商干部兼任;玉溪市广告协会系1993年11月18日经玉溪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团组织,一直以来能够认真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云民民[2013]64号)《关于社会团体会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13]95号《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玉溪市广告协会章程,玉溪市广告协会除了按照上述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辖区内会员费外没有任何行政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2016年会费收入20600元,2017年1-5月会费收入8000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为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清理和开展个私协会等协会管理工作督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省、市工商局文件后都高度重视,从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高度,认识涉企收费问题集中清理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6月13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目标任务,集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目的意义、范围、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个私协会、消费者协会等会费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主动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清理工作,确保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问题导向,加大督查力度

按照国务院在第四次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工商局通知精神和市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的要求,结合当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督查组按严明纪律,严格工作规则、严格督查内容的要求,针对个私协会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强制入会、市场管理部门在职干部违规兼职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检查,看是否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是否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入会原则和“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会费使用规定,对违反《章程》规定超标准收取个私协会会费、对仍有清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并按有关程序追究责任,切实把加强个私协会会员入会和会费管理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三)认真开展清查,整改落实

各县区局紧紧围绕“个私协会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除个私协会会费以外的其他涉企收费情况;各级协会兼职人员情况。重点清理市场监管和工商部门在职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在个私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等社团组织违规兼任领导职务的行为;严明纪律,严禁借工商登记管理之机搭车收费。严禁违反章程规定超标准收取个私协会会费。严格会员费使用规定等”四个方面采取各分会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清查清理,在清理过程中,认真处理好了“放管服”改革工作和个私协会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确保清理整改到位。健全完善了会费收取和支出的制度,严格规范个私协会会员入会、会费收取、会费管理等工作,紧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入会原则和“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会费使用规定,严格按照省协会提出的“四个严禁”的要求,把个私协的会费管理做到规范,准确,符合标准。在工商登记管理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许可,未存在搭车强制收费的行为。协会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严格按财经纪律管理,未存在“小金库”问题,会费管理使用情况公开、透明。不存在依托工商部门职责,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企业其他费用的行为。

    (四)加强交流,认真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在检查中,我们注重倾听基层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加强同基层管理人员的沟通,对有疑问的事项提出来进行交流沟通,及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同时,我们注重发挥上级机关业务指导功能,对申请资料不全,财务制度不健全,计帐科目有误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帮助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会员入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三、存在问题

1、基层个私协会存在个私协会会员入会申请书保存不全或会员台账不全的问题;

2、部分基层个私协会存在有个私协会人员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干部在同一窗口办公的问题;

3、内控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个私协会会费支出情况存在公开不及时的问题。

四、下一阶段工作建议

一是认真处理好“放管服”改革与协会管理工作的关系。杜绝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参与个私协会的收费等管理工作。

二是市工商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指导个私协会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协会会员入会、会费收取、会费管理使用的督查检查。

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确保不发生违规收费、强制收费和搭车收费等行为。

四是加大对违规案件的通报力度。

玉溪市工商局要求各督查组以问题为导向,注重督查检查的实效性,认真对照各地上报的自检自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督查单位沟通,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履履行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个私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等社团组织的职责,全面规范涉企收费、会费管理和使用等协会工作的行为,促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