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日前,我市召开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向涉煤领域腐败行为严正亮剑,着力修复净化全市煤炭行业政治生态。
此次专项整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聚焦全市煤炭资源领域涉及的重点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和县(市、区),紧紧围绕省纪委省监委要求,对线索进行大排查,对案件进行大起底,对作风进行大整顿,彻底解决沉疴积弊。对2014年以来全市煤矿规划立项、投资审核、资源配置、环评审核和矿业权审批、股权变更、矿产交易、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全要素理清煤矿企业和涉煤配煤项目法人状况、办理时间、批办手续、政策依据等,做到“一矿一清”,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宽松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政审批违规违纪、行业监管失职渎职及其他违纪违法等问题。”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分为摸排起底、集中查处、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等方式,深挖彻查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和通报;对应发现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隐瞒不报、不处理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报专项整治部署和进展情况,积极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市纪委市监委将督促煤炭资源领域涉及的市直重点审批、监管部门,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规范移送问题线索,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认真抓好本地区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在加强督导检查方面,采取明察暗访、蹲点调研、交办督办、定期督导、及时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力度;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公开曝光等制度,使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收到成效。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实体缺陷、程序漏洞、执行短板,市纪委市监委将坚持纠建并举,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着眼长远长效,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堵塞制度漏洞,推动“三不”一体推进。同时,加大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全市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夏娜 通讯员 金瑜晨 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