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召开
5月31日,玉溪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强调,要认清形势,把握节点,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环保污染源普查。
会议总结了2017年以来全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9县区环保工作分管负责人及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污染源普查工作成员单位参会。
自2007年起,国务院公布《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确定每10年进行1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2007年至2009年完成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10年后,2017年拉开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序幕。目前,普查工作已进入全力冲刺阶段。
会议指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调查,是落实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要求的具体落实,对推动我市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县区及普查成员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各项普查工作有序推进;突出重点,抓好清查工作;严格规范普查质量管理和质量核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经得住历史检验。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厘清思路,积极作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进程;要正视短板,明确重点,以问题为导向,对标对表精准发力补短板;要把握节点,确保按国家和省普查办的统一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玉溪日报记者 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