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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明确四类任务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发布时间:2018-05-28 来源:玉溪网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市委、市政府日前下发的《玉溪市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推进四类重点任务,确保到2022年玉溪初步建成天蓝、水清、地绿、土净的美丽家园,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绿色发展走在全省前列。发展绿色经济,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使绿色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设绿色城镇,加强城镇空间管控,统筹绿色规划、绿色交通、绿色市政、绿色建筑与绿色能源,使城市建设与资源环境容量相适应、与自然山水相融合;倡导绿色共享生活方式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促进尊重自然、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保护生态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全面开展环境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2年,抚仙湖稳定保持Ⅰ类水质,星云湖、杞麓湖稳定保持Ⅴ类水质,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重要河湖库渠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7%,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2年,中心城区和县城空气质量稳步提升,细颗粒物达标率100%,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城市燃气设施全覆盖;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源管控行动,及时采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到2022年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重点放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到2020年,全市农村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无害化卫生公厕覆盖率均达100%。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修复并重筑牢生态安全保障。继续推进森林玉溪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制定《玉溪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合理布局自然保护区数量、规模、格局和发展计划,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实施生态退化地区修复,重点实施干热河谷退化生态系统修复示范、水土流失和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加快完成抚仙湖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抚仙湖径流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程、星云湖磷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以“三湖”湿地和哀牢山、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建立物种保护和退化生态系统恢复重建机制,加强生物多样性迁地和近地保护,完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

加强制度创新,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健全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管控要求,形成空间管控“一张图”;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草原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的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摸清底数、厘清归属,建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执法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玉溪日报记者 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