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开展作风问题专项纪律检查
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持之以恒加强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玉溪市纪委监委对全市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的作风问题进行专项纪律检查,防止“四风”问题借节日之机反弹回潮。
“气清景明”不仅是人们对自然人文之景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对党风、政风、社风清正的期盼。清明节前,玉溪市纪委印发《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划出“红线”,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让清明节更“清明”;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带头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自律、移风易俗、以上率下,当好节日期间廉洁“守门员”,确保全市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
“清明复清明,廉洁伴随行;铭记好家训,传承好家风。”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宣传力度,筑牢清明节廉政防线。开设“四风”举报箱,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进行廉洁自律、文明祭祀宣传,倡导全市党员干部树立廉洁、文明、节俭、有序的祭扫新风。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微博等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发出倡议书,常敲警钟,进行廉政提醒,切实抓好全市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坚决遏制“车轮上的腐败”,杜绝公车私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压实责任,用好落实责任“刹手锏”,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清明节期间,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派出120个检查组,围绕“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抓住关键环节,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与以往的检查不同,这次检查将范围延伸到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组,涵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共对9县区和90个市管单位开展点穴式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各检查组按照“不打招呼、不定线路”的要求,深入公墓、公园、村组等,在重点时段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检查,严查违反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驾驶公车扫墓、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消费、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活动等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狠刹不正之风,形成震慑。各检查组严明纪律规矩,细化工作方案,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细致”的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梳理核查、妥善移交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线索。(玉溪日报通讯员 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