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玉溪纪检监察工作做什么?
党的十九大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在2月12日召开的市五届纪委三次全会上,我市明确提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重点要做什么、怎么做?结合全会明确的具体内容,记者为您解读。
今年工作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小康、推动玉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
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支部“三会一课”为抓手,依托玉溪党风廉政网、在线学习平台,通过理论中心组每月一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列入巡察、执纪监督、专项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同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及省、市委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加大政治纪律审查力度;完善线索排查处置机制;重大典型案件立案后,坚持“六大纪律”一并审查,特别是审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
着力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市委“5577”发展总体思路和“四带多园”产业布局、“三区一港”产业发展定位,聚焦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五网”设施建设、“三大战役”、脱贫攻坚、新时代抚仙湖保卫战、“科教引领创新发展”大讨论大行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深化“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
进一步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巩固深化拓展省委巡视整改成果,加强对选人用人全过程的监督,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建立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实行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制度等。
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委员会的职能不是检察院部分机构和职能的简单划转合并,也不是相关职责的简单叠加。
2018年,我市将通过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实施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新的职能,实现“1+1>2”效果。进一步开展谈心谈话,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增强转隶干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增进人员融合。围绕提升监督能力和保证工作不断档,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力度,加强工作磨合。顺应新制度、新机制的施行,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细化工作流程,探索从执纪向执法延伸的具体路径。
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全面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监察委员会将迅速依法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文书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重点探索以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出台执法、司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意见。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
压实各级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推行主体责任派单制,依托“互联网+”强化日常监督,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等方式,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基层。
各级纪委在切实履行机关自身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同时,层层压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建立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目标,细化责任内容,完善工作措施。定期安排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就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向上级纪委和派出机关报告。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考核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以考核推动压力传导,督促问题解决。
用好问责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加大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一案双查”,对职责范围内相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加强市纪委对县(区)纪委、派驻机构的领导,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持续深化“三转”。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派驻机构将突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针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持“四个从严”,重点审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等,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腐败问题,发挥纪律审查震慑作用,越往后执纪越严。
同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在早发现上、分类处置上、用好第一种形态上、谈话函询上深化。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充分利用好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形成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五位一体”检举举报网络,今年完成县以上12388 电话检举举报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延伸到乡镇(街道)一级。
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深入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等。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新表现。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开展严禁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茶、玉专项廉洁行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敛财、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不正之风,实行全市公务活动全面禁酒。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进八项规定精神在玉溪落地生根。
在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方面,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树牢宗旨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群众感情。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用好反面教材,以案明纪。依托玉溪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分层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改版“玉溪党风廉政网”,用活廉政文化精品和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不断提高廉政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方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相关部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不断健全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对党务、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和公开不及时”等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深入推进巡察工作上下联动开展
深化政治巡察,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强化“政治体检”。巡察全过程都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从制定工作方案到最后反馈意见、督促整改,都要突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四个方面,以改善政治生态为目标,以党内法规为尺子,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根据五年规划,扎实推进每一轮巡察工作,全面实现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坚持抓好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按照“巩固、深化、规范、提升”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领导,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使“回头看”成为常态,推进政治巡察和纪律审查深度融合,健全监督室和审查室全程参与机制,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健全巡察督查督办机制,规范反馈、移交、整改、公开等程序,探索市县(区)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模式,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实施“强基固本行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带头对党忠诚、带头履职担当、带头增强本领、带头团结奋进、带头清正廉洁,发挥表率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营造风清气正、严肃认真、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良好环境。
实施“能力提升行动”。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形势,切实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督执纪的专业化水平。认真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转隶融合全员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增强政策水平,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
实施“作风深化行动”。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短板,从改进学风、文风等抓起,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带动机关作风整体转变。
实施“阳光纪检行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不护短不遮丑,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严肃查办,对执纪违纪、压案抹案、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案双查”,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