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纪检监察工作获表彰
日前,在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省纪委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嘉奖。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有4个先进集体、5名先进工作者和6名嘉奖对象获表彰。
此次获表彰的4个先进集体分别为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通海县纪委和澄江县龙街街道纪工委;5名先进工作者分别来自市纪委、市直属机关纪工委、高新区纪工委、江川区纪委和元江县纪委;6名嘉奖对象分别来自市纪委、红塔区纪委、华宁县纪委、易门县纪委、峨山县纪委和新平县纪委。
去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做到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突出抓好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扎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化落实,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形成反腐败高压态势。同时,全力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从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改革工作,扎实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38人次;受理信访举报999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60件、立案425件、审理结案387件、处分446人,同比分别上升16%、13%、33%、26%、35%;移送司法机关17人,同比下降35%,呈现出“五升一降”的特点。(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