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综述
玉溪将“生态立市”纳入发展战略,五年来,始终如一、初心不改。全市上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生态建设再创佳绩,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玉溪最宝贵的资源和最珍贵的财富,玉溪实现了从生态自觉到生态自信的转变。
突出“三湖”重点保生态
特别是在“三湖”保护治理上,五年来,玉溪认真实施三个湖泊保护条例,理顺抚仙湖径流区统一托管体制机制,促进山湖同保、水湖共治、产湖俱兴、城湖相融、人湖和谐。
——31名厅级领导担任河长,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齐抓共管,42条主要入湖河道生态景观效果显著。在全省率先实施沿湖县区生态建设目标任务考核,建立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完成抚仙湖径流区统一托管工作,“三湖”全流域实现了统一规划、统一保护、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按照“五个坚定不移”的思路,下决心关闭矿山企业、禁船禁渔、拆临拆违、强化保护。2012年以来累计投入“三湖”保护治理资金27.3亿元,去年抚仙湖获全国81个水质良好湖泊保护绩效考评第一名。
——着力强化依法治湖。坚决执行“三湖”保护条例,严格实施新修订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从严审批管理建设项目。严查重处一级保护区内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成功取缔抚仙湖电力拖捕。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工作取得突破。编制完成《抚仙湖径流区区域总体规划》,划定“三湖”生态红线,持续开展“四清”活动,推行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同时,深化“环湖党建”工程,实施争当“仙湖卫士”行动计划。通过各级努力,抚仙湖总体水质保持Ⅰ类,星云湖、杞麓湖水质出现好转趋势,继抚仙湖、杞麓湖之后,星云湖成功申报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试点。
——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抚仙湖被列为国家首批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和重点支持水质良好湖泊范围,澄江、江川、华宁3县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累计争取中央、省级资金23.8亿元,其中抚仙湖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0.77亿元;设立试验区项目保证金和抚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搭建“三湖”投融资平台,实现项目融资29.1亿元、货币融资30.3亿元。
五年来,玉溪先后完成“三湖”治理保护“十二五”规划项目,并顺利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完成抚仙湖、星云湖一级保护区3.3万人搬迁,进一步调整抚仙湖径流区种植结构,推进星云湖截污清淤、水体置换、水资源循环利用,抓好杞麓湖沿湖截污清淤、农业减肥增效、村落污水收集处理及湿地建设,严格控制入湖污染物。
护好绿水青山蓝天白云
五年来,玉溪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了一批环保突出问题,守护好绿水青山蓝天白云,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理念深植玉溪大地。
深入推进森林玉溪、蓝天玉溪等“六大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森林玉溪行动计划和退耕还林等措施,完成营造林220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由54.2%提高到57%,增加了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多措并举抓好扬尘等面源污染控制、工业污染治理以及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坚持中心城区和县城PM2.5监测发布制度,加快燃煤锅炉“煤改气”,各县区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线,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一级空气天数持续增加,空气质量优良率位居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前列,空气质量优良率不断提升,2016年达99.7%;玉溪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加大了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化解淘汰粗钢、水泥等过剩落后产能445万吨,实现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年均下降6.6%。
接下来,玉溪将紧紧围绕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把“三湖”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争当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确保抚仙湖长期稳定保持I类水质,到2018年星云湖水质达V类偏好,到2020年杞麓湖水质达到V类,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保持在全国前列。(玉溪日报记者 李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