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 市纪委重申纪律要求
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市纪委、市监察局印发《关于强化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重申“两节”期间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通知强调,中秋、国庆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接受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违规违纪问题,将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通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意见,严明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划清纪律红线,严防“节日病”发生。领导干部要自觉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真正树好榜样、做好表率。
为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立举报电话12388,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玉溪日报通讯员 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