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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依法治湖护湖

发布时间:2017-08-29 来源:玉溪网

新修订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抚仙湖保护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8月26日,在第十三个抚仙湖保护活动日暨云南省抚仙湖―星云湖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第四十四次新闻发布会上,市抚仙湖管理局对今年以来执行新修订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情况进行了通报。

1至7月,市县抚仙湖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4697车次、执法船艇2368船次、执法人员29517余人次,立案调查26件,结案18件,罚款金额共计14160元,拆除临违建(构)筑物6宗,拆除面积5595平方米,“五小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1%、渔政案件下降了40%,

为使《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执行落到实处,我市采取综合行政执法,协同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合、联动执法机制。同时,完善“日巡查、周检查、月查处”制度,强化环保、水政、渔政、航政等综合行政执法。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定标准”,“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的动态管理,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提升了依法治湖护湖的成效。

为畅通信访和投诉渠道,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抚仙湖发布)、门户网站(抚仙湖网)、信访平台和抚仙湖管理局官方微博,鼓励和奖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让执法“监督眼”随处可见,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据了解,2016年9月29日,新修订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在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修正后的条例增加了“保护优先”的规定,明确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一级保护区项目和居民退出、五小案件监管处罚等内容,将按日计罚写入条例,体现了从严保护的要求,标志着抚仙湖的保护管理进入了一个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