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来访人员:
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信访接待场所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畅通诉求渠道,现就有关事项予以告知,请来访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
一、落实个人健康防护。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严把来访接待入口关。疫情防控期内,接访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信访接待场所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工作人员验码和体温检测;云南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和体温正常可进入信访接待场所。若发现相关人员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超过 37.3℃,必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劝导暂时停留。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直接劝返,不予接待。对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规范来访接待程序。非紧急诉求的,尽量采取书信和网上信访方式表达诉求;个人诉求仅接待走访人数1人;集体走访反映同一信访事项的,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应当推选不超过5人的代表进行接访,其它人员不得在接待场所及周边集聚和逗留。
生命健康重于泰山,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来访群众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澄江市信访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