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维权艰难。为有效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年来,易门县龙泉街道罗所社区老年协会通过各种活动,向老年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妇联、团委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敬老好儿女”等创评活动,倡导“孝文化”建设,做好老年维权工作,做受侵权老人的“铁靠山”,在社区营造了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
做老年人的法律“宣传员”,增强老年人自我维权意识。社区老年协会广泛开展老年人法律法规学习和咨询服务活动,定期请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村组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讲座结合生活中的案例,为社区老年人讲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赡养与抚养、财产继承等问题,用法律知识指导老年人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做好老年维权工作,社区建立了2个固定宣传橱窗,每个自然村都设有宣传栏,利用这些宣传阵地定期张贴宣传材料,为老年人和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创造条件。每年敬老节,社区通过“龙泉之声”广播、悬挂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人口老龄化的形势、老有所为先进典型,提高社区居民对人口老龄化的认识,努力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舆论氛围。
做受侵权老人的“铁靠山”。4月19日,罗所社区老年协会接到罗所七组82岁的老人李会兰请求赡养调解,社区老年协会、社区调解员、治保主任及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一行找到老人。原来,李会兰有四个儿子,之前四个儿子轮流赡养老人,几天前老人在小儿子家吃饭,因嚼不动菜吐到了地上,被儿媳骂了一番,还让老人搬出去。委屈的李会兰没办法,搬到了摇摇欲坠的危房里,两天没吃东西的她流着泪说:“我把他们拉扯大不容易,他们如此对我,我很难过。”了解情况后,社区老年协会工作人员多次轮流到四个儿子家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儿子们这才意识到,不闻不问年迈的老母亲是一件多么可耻的事。在向工作人员表达歉意后,李会兰被接到了家里,不仅吃上了热饭,还得到了孩子们嘘寒问暖的关怀。得到这样的处理结果,李会兰老人很高兴,逢人便夸老年协会是老人们真正的靠山。
树立典型,营造敬老爱老氛围。为营造敬老爱老氛围,老年协会积极配合妇联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敬老好儿女”、“好妯娌”、“好婆媳”等评选活动。2015年,全社区共评出“五好文明家庭”18户、“敬老好儿女”21人、“好婆媳”32户。多年来,罗所社区老年协会以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理直气壮为老年人讲话为宗旨,为老人们办了大量好事,做了许多实事,老人们生活幸福了,家庭、社会也更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