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龙泉街道办事处与云南易门建筑工程公司正式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此举意味着,棚户区改造项目又一次取得突破性进展。
当天,易门县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主任与云南易门建筑工程公司法人代表郑重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盖章。
云南易门建筑工程公司位于易门县城城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范围内,企业现有办公用房建筑面积2446.6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认定面积3670.30平方米。经双方协商,房屋征收企业自愿选择货币补偿。按协议规定,云南易门建筑工程公司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后,于5月5日前将房屋交付龙泉街道办事处,搬迁交房后15个工作日内,项目指挥部将房地产价值补偿费、装饰装修补偿费、附属设施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签订协议奖励、搬迁奖励一次性支付给对方。(通讯员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