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为治理干部职工“走读”立规矩
近日,易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易门县治理乡镇(街道)干部职工“走读”问题暂行规定》,加强对在工作日内或下班时间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驻乡镇(街道)值班的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严格实行值班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作表率,在“双休日”期间,由班子成员带班,分班次安排值班,其他节假日严格参照执行。
严格实行考勤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完善考勤制度,采取通报或公示等形式,每月定期公布考勤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值班期间,要求各乡镇(街道)干部职工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县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将采取各种形式对各乡镇(街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规定的干部职工进行相应处理。同时《规定》还明确了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是治理本单位干部职工“走读”问题的第一责任人。执行规定的情况将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规定》还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关心干部职工生活,加强公共房屋管理,盘活现有的公共住房资源,着力解决干部职工住宿难问题。要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住宿、学习条件,为干部职工驻乡镇(街道)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特约通讯员 刘贵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