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多措并举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易门县积极探索调解新机制,抓好四个“强化”,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全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强化组织布网络,建立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易门县全面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委会、村民小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88个,有1364名调解员。同时,与峨山县、双柏县、禄丰县、晋宁县、安宁市在相互接边的18个乡镇(街道)建立联防联调委员会,在派出所、交警队、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县卫生局及各医疗单位建立治安案件、交通事故赔偿、校内外矛盾纠纷、医疗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与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使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形成网络化。
强化制度抓落实,不断使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易门县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人民调解员职责、人民调解工作纪律、联调联动机制建设、“以案定补”奖励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并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强化能力抓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公信力。易门县采取以案说案、以法释案、经验交流、以会代训、庭审观摩、指导调解等形式,不断提升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做到县级一年一培训、乡镇(街道)一季度一培训。
强化机制抓建设,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加强考核评价机制建设,认真落实调解员责任制。建立量化考核标准,使考核与报酬及“以案定补”挂钩。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建设,建立排查制度,形成村组半月一排查、乡镇(街道)一月一排查。三是加强矛盾纠纷及时、高效调处机制建设。四是加强调解程序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过应用四个“强化”,易门县人民调解工作呈现出“四高二低”(即实现调解率高、人民法院支持率高、调解成功率高、履行协议率高和当事人反悔率低、不履行协议率低)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