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行稳致远
近年来,元江县纪委监委以清廉云南建设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为抓手,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精准监督,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元江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监管”同向发力,建立与统战、民宗、财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联合督查等方式,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同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巡察重点,深入查找政策执行中的偏差和不足。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为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元江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和“室组地”联动优势,深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民族企业进行走访,重点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政策落实等情况。针对民族企业反映的融资难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扶持政策精准落地。
此外,元江县纪委监委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日常监督,督促民宗、文旅、文联等部门充分利用县内红色资源,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等理念融入红色文化、廉洁文化教育中,打造撮科起义纪念碑、中国人民解放军滇南追歼战遗址、小柏木军政干部训练班旧址等一系列“红廉+民族团结”文旅新路线,搭建各民族文化交流交融平台,丰富廉洁文化载体和内涵。
下一步,元江县纪委监委将继续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行稳致远,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元江大地绽放得更加绚烂。(通讯员 袁曼溶 卢滢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