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

元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0-06-16 来源:玉溪网

 

6月11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决议和报告。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国铁主持。会议听取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元江县人民政府2020年全县烤烟生产情况报告》、《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元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等相关事项,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案,听取县人民法院提请人民法院第四届人民陪审员任命书。方国铁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集体进行了宪法宣誓。

方国铁在讲话中对新任命的同志依法履行好职责提出了要求,一要坚定政治方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扎实做好“六稳”促“六保”工作,珍惜党的信任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二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做到全面依法履职;县人民法院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水平和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促进司法民主、司法公正;三要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工作提升年”为抓手,聚焦产业培育、城市建设、乡村振兴三大主题,以发展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共克时艰,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元江高质量跨越发展。

记者:杨峰 范魏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