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1至10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9人次
“此次约谈给我敲响了警钟,我一定引以为戒,立即整改……”被纪委约谈的干部如是说。
今年以来,新平县纪委监委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首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1至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6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44人次,第二种形态处理12人次,第三种形态处理3人次,第四种形态处理10人次。
新平县将谈话函询与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有机结合,对作风纪律检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坚持每年至少对各县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约谈一次,对领导干部履职不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职务岗位调整等情况随时约谈。截至目前,对40名领导干部进行警示约谈,工作约谈7名领导干部。
多年来,新平县将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先手棋”,在加强教育的同时,通过约谈、问责等方式,抓好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工作,变干部管理“被动监督”为“自我约束”,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严硬自身、严树正气、严聚民心,用良好的自律约束涵养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推动从严管理抓长抓常。(玉溪日报通讯员 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