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18年以来,新平县人社局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
继续推进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完成2017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总额预付清算工作,清算后医保局支付医疗机构2816.73万元,医院结余留用126.04万元,超支补助60.22万元。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完成2018年1―4月DRGs(诊断分类)付费结算工作。
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工作。组织全县14家县、乡两级公立医院,按照平等自愿、公平竞争、公开遴选、择优确定的原则,遴选出各自中意的配送企业10家和备选配送企业3家,并按要求现场收集遴选结果,及时上报市医保局。推进了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保障供应和“两票制”的执行;药品采购清算医院14家、配送企业10家,药品采购2146.03万元,清算药品款2088.91万元。
做好二代社会保障卡制发卡工作。优化用卡环境,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共发放金融社保卡25.2054万张,任务完成率94.05%。
持续开展医疗保险基金稽核审核工作。集中对全县所有参保单位644户、参保人数22555人开展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工作,稽核率达100%。加强“两定机构”监察,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58家次、定点药店111家次,发放就诊满意度调查表521份,入户调查96次。
强化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突出抓好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完善智能审核规则,积极探索电子病历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打造“互联网+医保经办”平台,推广玉溪市医疗保险网上经办系统。积极参与和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玉溪日报通讯员 方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