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

新平县获国家财政部2500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18-06-04 来源:玉溪网

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对2017年落实中央重大政策、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进行表彰,我市新平县榜上有名,获得国家财政部2500万元资金奖励。

近几年来,财政部要求各省(市)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力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此,财政部出台《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选取预算执行进度、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公开等九项财政绩效指标进行考核,考核得分高的省、市、县区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在2017年的考核中,新平县成绩突出,获得了财政部2500万元资金奖励。此外,我省的大理州获3500万元奖励,宾川县、水富县也分别获2500万元奖励。

新平县为何受到财政部奖励?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新平县财政收入质量较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6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18.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70.8%,比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新平县的税收收入增加,非税收入占比降低,说明新平县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真抓实干成效明显”。

其次,新平县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这“三保”上成效明显,年内未出现拖欠工资发放情况,未出现机构难以运转情况,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优先把民生政策及时落实到位。2017年,新平县“三保”支出为17.1亿元,增长15.77%。

此外,新平县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执行财政预决算公开等方面表现较好。2017年,新平县盘活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55345万元,收回财政重新统筹安排使用资金55345万元,财政预决算公开率达100%。财政部门还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去年,新平县共调入资金602万元。

据介绍,国家财政部奖励的2500万元资金将主要用于“三保”支出,即保工资、保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玉溪日报记者 白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