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实现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记者从新平县司法部门了解到,新平县围绕“法治新平”创建工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工作,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至基层,已实现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据了解,为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新平县司法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法律服务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以及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平县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新平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和村(社区)调委会,在扬武镇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桂山街道凤凰社区、扬武镇扬武社区、戛洒镇发启村和冬瓜林村建成4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公开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照片、姓名及联系方式,确保群众需要法律服务时,可通过电话方式联系解决;深入开展以“一乡镇(街道)一所(站)、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工作室、一村(社区)一公示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四个一”工程。建成12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所(站)、123个驻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全县9名执业律师和2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2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了村(社区)法律服务全覆盖,切实做到了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所有事”的服务目标。(玉溪日报记者 黄思敏 特约通讯员 朱垠汁 通讯员 田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