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

新平社保制度改革为民利民惠民

发布时间:2017-07-14 来源:玉溪网

今年以来,新平县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社保领域各项改革和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开启了社保惠民的新起点,社保惠民成效显著。

统筹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四个整合”“六个统一”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配套政策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推进。深入推进DRGs付费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DRGs付费方案、分组器,付费方案更加精细、合理、科学,确保了医保基金安全运行。2017年DRGs付费已实现县人民医院、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组的“三个覆盖”。1至5月,新平县人民医院医保出院6756人次,入组6503人次,入组率96.26%;申报1245.31万元,DRGs付费1362.27万元,医院结余116.96万元。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内容,及时与25家定点医疗机构、53家定点药店签订2017年度服务协议,定点服务协议签订率达100%。认真贯彻落实药品集中限价采购有关政策文件,截至6月30日,完成1至5月份药品招标采购清算费用,清算药品款1135.48万元。

全面扩大各险种覆盖面。切实抓好稳增长促发展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继续扩大各险种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4298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8195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7.6103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20.3794万人的102.2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70303人、参保率98.26%,完成任务数26.7430万人的101.1%。参加失业保险1.6062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1.63万人的98.54%,基金征缴收入462.82万元;参加工伤保险2.5304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2.69万人的94.07%,基金征缴收入562万元;参加生育保险2.1004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2.035万人的103.21%,基金征缴收入191万元。

深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方案。深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全县已完成256家参保单位和8729名参保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正在按省社保局通知要求补做、核对2014年10月1日至今的新参保人员及人员变动、转移等相关业务,做好进入正式系统的准备工作。

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率。为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下调“五险”缴费费率,进一步降低了全县各类参保单位的用人成本、税费负担。

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长效化规范化管理,推动登记成果运用,促进各项社会保险工作。按照市人社局的安排部署及时成立督查组,深入12个乡镇(街道)督促指导新平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和养老保险待遇,帮助他们早日脱贫。积极开展稽核工作,做好内控制度管理。

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按照中央、省、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落实社会保险安置补助费,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费无任何欠费,全部到位。

有序推进二代金融社保卡置换工作。启动二代金融社保卡置换工作,与参保单位联动核对、修正完善基础信息,确保参保人员IC卡信息准确无误,正常享受医疗待遇。同时积极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自主选择金融社保卡首发服务银行工作,做好金融社保卡发放前期准备工作。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完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及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认真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充分运用社保基金优惠利率政策,实现社保基金收益最大化,定期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玉溪日报通讯员 何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