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多方着力加快推进绿色发展
2017年年初以来,新平县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战略和生态县建设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绿色发展大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为抓手,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环境监管,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绿色发展工作进展情况
(一)推进生态县建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1.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情况。新平县于2013年组织编制《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4年正式启动省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2016年1月顺利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级技术评估,同年6月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2017年3月3日,新平荣获省人民政府命名,成为云南省第二批被命名的省生态文明县。
2.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情况。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新平县在省级生态文明县通过审查验收后,立即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的前期调查研究等工作,并积极和省、市环保部门对接,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技术支持。但因有关政策变动,目前环保部已停止国家级生态县命名,要求在原有的国家生态县的基础上开展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上述要求,省、市环保部门建议新平县暂缓开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
3.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目前,新平县除古城街道外,全县其他11个乡镇(街道)均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并均开展了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的申报创建工作,其中桂山街道已由环保部命名,其余乡镇均通过省、国家审核评估,等待命名。同样,因有关政策变动,环保部暂停了对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审核命名,因此,县内平甸乡等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文件一直没有正式下达。
4.绿色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绿色玉溪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要求,2017年计划完成2所省级绿色学校和2个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年内已创成命名的省级绿色学校有平掌乡中心小学、水塘中心小学,省级绿色社区是他拉社区。截至目前,新平县共完成17所省级绿色学校、33所市级绿色学校、6个省级绿色社区、12个市级绿色社区和2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
(二)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促进绿色发展
1.按照《玉溪市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玉市环〔2016〕85号)的要求,新平县制定《新平县污染源日常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全面落实,使网格化监管与双随机抽查制度有机结合。2017年5月,共抽出重点(特殊)企业3家,重点企业4家,一般企业8家,已按要求监督监察完成,并且超过监察企业数。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4家次,出动监察执法人员44人次,下达监察记录12份。其中检查企业涉2座矿山、1家选矿厂、2家钢铁企业、1家水泥厂、1家冶炼企业、1家造纸厂、医院2家、2家建材,含县内3家放射源使用企业。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件(针对云南琴淮酒业有限公司因污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时未能及时更换,导致废水排放口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2017年4月8日、15日、17日出现超标情况进行立案处罚)。
2.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并邀请市环保局有关领导、专家对企业进行“把脉”,现场查看了企业的应急设施、应急制度、应急机构、应急事故池、应急物资等情况,就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截至目前,新平县共有44家企业已评估备案。其中2017年共有15家企业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备案工作(5月新增2家分别是福泰橡胶),有2家(鲁奎水泥和莲花天然气公司)企业正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实现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形成统一的污染物排放监管制度提供了科学管理依据。
3. 进一步强化工业、农业、工程建设领域污染防治和管理,全面提升污染源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自动化水平。一是加强督导检查,要求企业做好在线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在线设施正常运行,并保证通讯联网畅通,按时上报数据。二是定期对在线监测数据与人工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对发现监测系统的异常情况,及时告知第三方运营商,确保监测系统稳定运行。三是组织专人汇总在线监控数据,对自动监测发现的超标问题,当日立即组织监察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排查超标原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超标现象。目前,新平县共有13家企业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其中:国控企业8家,市控企业5家,实现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数据自动采集,对重点企业污染源实施24小时监控。新平县按照《玉溪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考核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总共安装19个监控点位,15个监控点位的考核工作(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98平方米烧结机烟气脱硫塔入口、180平方米烧结机烟气脱硫塔出入口尚均未通过验收,不纳入考核;新平县宝山水泥有限公司立窑排放口在线监测设备尚未验收,不纳入考核,该公司因产能落后要求淘汰,目前停止生产),确保辖区内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做到在线率、在线运行良好率和准确率达到市局的工作要求。
4.加强全县自然保护区、生态和农村环境专项监督检查。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对县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环境、畜牧养殖业环境及全县河流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饮用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新平县辖区内共有27座水电站,其中在建2座(戛洒江一级电站、麻洋河二级电站),1座已报废(大春河老电站),其余24座电站运行基本正常。新平县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有13个,其它11个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经排查,水源地水质达到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要求,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未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未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没有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在饮用水源地范围内没有工业固废及堆放场、油库、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等污染源。县域内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磨盘山县级保护区,检查中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
(三)强化环境准入,服务绿色经济建发展
严抓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纳入评价,纳入审查。探索推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在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的同时,服务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并出台《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容缺模拟审批实施方案》,对新平县投资项目容缺模拟审批领导小组决定容缺模拟审批的投资项目实施容缺模拟审批。截至目前共审批环评文件10个项目,办理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14个项目。
(四)推进污染物减排项目,为绿色发展腾空间
2017年玉溪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已签订,但未明确减排项目,目前新平县仍按照2016年的减排项目进行月报核查,分别是: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180、198平米烧结生产线;玉溪红山球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2#球团生产线;新平鲁奎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000吨水泥旋窑生产线;玉溪捷运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新平污水处理厂。根据“新环发〔2016〕1号”文件要求,各有关企业按时上报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材料,目前各减排项目进展顺利。
(五)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1.淘汰燃煤锅炉和黄标车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供侧结构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6〕148号),扬武富民红砖厂延迟到2017年12月关闭。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目前,全县共排查出黄标车及老旧车480辆,其中,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95辆,属于机关单位、企业共11辆,已全部通知所有人尽快报废,交警部门依据车辆使用年限的指标已经报废黄标车14辆。截至2017年5月,公告报废老旧车396辆。
2.县城建成区域燃气建设情况。县区支线网架形成互联互通、协调有序的输配及运营管理体系。县级行政中心全部完成燃气管道建设,城市管道气化率达到30%-40%:目前,已铺设平山路、庆丰路中压燃气管道DN90管道160米,铺设克租克电子城和政府小区中压庭院管网DN63埋地管网645米,克租克电子城DN40立管铺设300米,安装克租克电子城、望湖苑、政府小区楼栋调压箱8只,并完成压力试验。上门安装克租克电子城、政府小区、小漠沙小区、小河边集资房用户26户,商业用户14户。
3.油气回收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新平县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5〕136号)和《新平县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新政办发〔2015〕138号)的制定,已对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管理台账,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已制定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方案,目前新平县信誉加油站原址改造、漠沙农机加油站迁建、扬武农机加油站原址改造及中石化大开门加油站原址改造己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已对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进行摸底调查及备案。
(六)积极开展监测工作,为绿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1.县城空气质量监测情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共监测了149天,其中一级63天,二级81天,三级5天,超标5天(PM2.5超标1天,臭氧超标4天),优良率为97%。
2. 水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1)饮用水水质监测。2017年第一、二季度饮用水清水河、他拉河水质监测已完成,达到功能区划2类标准。
(2)地表水水质监测。2017年第一、二季度地表水平甸河、戛洒江水质监测已按要求完成监测任务,其中平甸河达到水体功能区3类标准;戛洒江按监测方案每月监测1次,其中南薅点与元江监测站采取联合监测,数据对接,已完成监测5次,达到水体功能区4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