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

“纪检侦查兵”严防纪检干部“灯下黑”

发布时间:2017-05-18 来源:玉溪日报

新平县在做好监督执纪工作的同时,把纪检干部自身摆进去,组建“纪检侦查兵”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的干部监督,防止纪检干部“灯下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侦查兵”抽调了新平县纪委系统内业务素质强、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唱黑脸”的11名干部组成,根据新平作风建设和工作要求,分散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角落,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和县纪委科室、派出纪工委督查纪检干部检查纪律和作风,还延伸至纪检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据悉,新平县先后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修定完善42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管人和管事的机制,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举止。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和流程图,全面排查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和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三类风险”,筑牢“三道防线”。15个科室(工委)共梳理科室(工委)职责110项、查找风险点57个、制定防范措施50条。开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各种举措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监督执纪上的尖兵、遵守纪律上的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