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

新平县森林资源指标明显增长

发布时间:2017-04-24 来源:玉溪日报

 近年来,新平县作为玉溪市唯一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县份,积极抢抓这一历史机遇,在强化现有天然林保护力度的同时,加大退耕还林等各类造林工程,多措并举增加森林资源保有量,森林资源各项指标明显增长。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森林资源林政管理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县人民政府与12个乡镇(街道)签订森林资源管理目标工作责任状、林业双增目标责任状、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等。明确了乡镇(街道)是本辖区资源林政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资源林政管理责任落实到村(社区),构建了一个县、乡、村三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巡护力度。强化对护林员队伍的配置工作,确定责任单位16个,划分责任区483个,根据管护地块大小及管护程度,安排管护人员,签订承包合同。全县共安排管护人员605人,通过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健全管护模式和管护机制,使森林资源得到切实保护并取得良好管护效果。通过广大护林员巡山护林,新平县近几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同时,毁林开荒、盗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现象也明显减少。

加强资源监管,强化执法力度。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木材运输等管理规定,对盗伐、滥伐、非法征占用林地、蚕食性小面积毁林开垦等行为,从源头排查、堵截、防范,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据统计,2013至2016年,新平县共办理各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763起。其中刑事案件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8人;行政案件715起,处罚761人,没收违法所得4.5万元、木材779立方米、野生植物14株、野生动物127头(只),收缴捕猎工具148件、野生动物制品2件。通过在全县范围开展拉网式打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增强林区干部群众的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促进全县林区和谐稳定,切实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加强资源培育,强化造林绿化。2013至2016年,投入资金1.06亿元,完成重点造林工程24万亩,国家森林抚育3.5万亩,低效林改造7.5万亩,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项目及核桃提质增效项目9.5万亩,封山育林项目2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1.64万亩,种植旱冬瓜100万株等。

据2016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显示,新平县现有林地面积339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4.6%,活立木总蓄积量2209.8万立方米。林地面积、活立木总蓄积量分别比2011年增加了1.87万公顷、417.6万立方米,分别增5.85%、23.3%;森林覆盖率增3.64%,年均递增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