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

新平:约谈制度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7-03-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2016年7月15日,新平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就专项巡查县青年校外活动中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进行警示约谈;派出第二纪工委就群众反映的县住建局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中存在的问题向县住建局局长下发了约谈通知书……

  2016年2月22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新平县领导干部约谈暂行办法》,约谈制度正式成为新平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在全县实施。

  据介绍,约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工作约谈,一种是警示约谈。“针对不同的情况,我们采取不同的约谈方式,增强约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新平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张永光说。

  农村危房改造未及时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推进缓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不到位……单位和个人在工作推进中缺乏预见性、前瞻性,出现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等八种情况的,启动工作约谈,以工作约谈指导督促、推动工作落实。以警示约谈告诫提醒,解决领导干部在纪律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截至目前,新平县工作约谈89人次;警示约谈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的党员干部11名。

  约谈前,新平督察室拟定约谈工作方案,报分管领导批准实施,并向被约谈对象下发约谈通知书,告知约谈对象约谈时间、地点和需要准备的有关材料;约谈对象要就约谈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在约谈前,我们针对约谈对象和内容,深入调研、分析,全面掌握约谈对象的基本情况,把握存在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约谈方案,切实做到问题清楚、事实明白、对症下药。”张永光说。

  “约谈制度,让我们更加清楚自己的责任。”一名参加约谈的乡镇党委书记深有感触,“作为一级党委,必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两个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

  为确保约谈取得实效,约谈结束后,约谈领导要对约谈事项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被约谈的对象要在15 个工作日内就约谈涉及的问题作出书面回复,认真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评。

  约谈制度作为一种新的监督方式,正成为新平县纪检部门发挥监督职能的重要工作方法,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6年,新平县警示约谈、谈话函询107人次,2人主动向组织坦白个人违纪事实;立案审查29件3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