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平县启动了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殡葬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2015年底,该县火化率明显提升,火化率达95.9%。
为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新平县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殡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目标任务责任管理,与乡镇(街道)签订《2013—2015年度新平县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新平县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等,并制定《新平县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工作目标,同检查、同考核。制定了《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深化殡葬改革提供政策支撑。该县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共投入殡葬改革经费9232.4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资金5064.42万元,用于补助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殡仪馆建设和实施惠民殡葬补助等。
在殡葬改革过程中,新平县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示范带头作用,实行县级领导带头、党员干部先行、部门配合、乡镇(街道)牵头、一般群众跟进的步骤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办法。在治理乱埋乱葬工作中,县级领导、中共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带头自行拆除平毁为本人和直系亲属建造的“活人墓”;非中共党员的全体公民、乡镇(街道)跟进拆除平毁“活人墓”。在推行火葬方面,实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离退休人员死亡遗体处置备案制,即主管单位对其死亡人员的丧事办理、遗体处置、骨灰安葬全过程实行全面监督管理,为殡葬改革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为提高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新平县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让殡葬改革政策家喻户晓,让群众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目前,新平县火化区管理范围逐步扩大,12个乡镇(街道)、103个村(社区)、1282个村(居)民小组纳入火化区管理。火化区面积达到全县国土面积的80%,火化区村(社区)达到全县村(社区)的83.7%,火化区村(居)民小组达到全县村(居)民小组的88%。2015年,全县死亡1602人,其中,实行遗体火化1536人,火化率95.9%,比2012年的49.1%提高46.8个百分点。火化区火化率实现100%。(李永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