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

《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有望明年施行

发布时间:2017-03-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10月31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获悉,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起草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已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一审,该条例有望在明年内施行。

  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新平县境内,与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连,总面积102.36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90.9%,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动物名录的有43种。保护区内保存着世界同纬度地带面积最大、结构最完整的原始中山湿性常绿落叶林生态系统,为世界濒危物种西黑冠长臂猿分布中心。

  据了解,按照2016年我市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新平县组织起草了《玉溪市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起草期间,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人大法工委等有关部门提前介入,多次赴新平县进行实地调研、指导,还征求了市级有关部门意见,通过《玉溪日报》和玉溪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了由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和法律专家参加的论证会和咨询会,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并于10月31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一审。一审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根据各方意见建议对条例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待市人大常委会审核通过后,将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最终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据介绍,该条例草案共5章30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保护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草案明确了立法的目的,保护区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对象,以及保护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明确了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拟将保护区的保护管理纳入新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拟建立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如条例施行,新平哀牢山县级自然保护区的重点区域内将不再向游客开放,且重点区域内将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开垦林地、探(采)矿、狩猎、挖沙取土、烧荒、采药、采脂、引进放生外来物种、倾倒固体废弃物9种行为将严令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