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

新平抓实巡察工作延伸监督触角

发布时间:2017-03-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新平县认真落实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安排,早研究、早安排、早启动,对巡察工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制定了实施方案,聚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

  2016年9月,新平县委第13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新平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委巡察办,明确了巡察机构和人员组成、巡察对象和内容、巡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工作机制、服务保障、纪律和责任。全县设立5个巡察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至2名。组建了巡察组组长库和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调整。

  新平县明确提出“至2020年在第十二届县委任期内,实现县委管理的县直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巡察全覆盖”和“每年选取不少于15个单位开展巡察”等任务,对县委巡察对象和范围列出了具体清单,把78个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列为巡察范围。

  为探索建立党委巡察制度,新平县在2014年8月制定下发了《新平县纪检监察巡查制度(试行)》,让巡查制度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常态。先后对工程建设项目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集中、惠民政策落实任务重、廉政风险高、关键环节多的25家单位开展了专项巡查和常规巡查,发现问题、线索155条,对巡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115条,警示约谈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11人,问责2人,立案审查3件5人。2016年首次开展了对乡镇的巡查监督,共发现问题102个,提出整改意见69条,警示约谈18人,问责1 人,督促清退违规发放资金5万余元,追回、退回不合理支出3.52万元。

  据介绍,新平县委首轮巡察工作自2016年11月启动以来正有序推进,新平县司法局、新平县科协、新平县总工会、新平县档案局(档案馆)、平甸乡五个部门列为了第一轮巡察对象,五个巡察组紧紧围绕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这个主要对象,紧扣“一个中心”、“四个着力”这个主要内容,坚持用“六项纪律”这个衡量标准,依据巡视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