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国、地税互动合作,做实各项基础工作,扎实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征管户籍顺利移交。截至9月15日,全县纳入试点的营改增纳税人累计4117户,比 2015年的784户增加3333户,增长4.25倍。从纳税人性质划分来看,一般纳税人143户,小规模纳税人3974户。从行业分布来看,纳税人主要集中在住宿餐饮等生活服务业、陆路运输服务和以鉴证咨询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这三个行业,占总户数的97.03%。
二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申报征收进展顺利。截至9月18日,营改增纳税人申报共1899户次,营改增税收入库收入3723.39万元,占全部增值税入库收入的8.81%。从行业分布来看,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企业入库占比较大,达78.4%。
三是发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截至9月18日,营改增用票户数1158户,其中单位纳税人163户、个体纳税人995户。截至9月底,全县营改增纳税人使用通用定额发票1612户次、通用机打发票291户次、增值税普通发票276户次、增值税专用发票66户次,占全县用票总户次的41.31%。
四是减轻税负目标初步实现。5-9月,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中,73 户企业实现政策性因素减收365.5万元,全县税收减收额高于增收额109.64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总体税负下降,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物流辅助服务部分项目(装卸搬运等)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下降近3%,其他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下降近42%,中小服务企业成为营改增受益最大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