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

民族团结一家亲 携手共进奔小康

发布时间:2016-03-2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新平县以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总抓手,把握重点,破解难点,化解热点,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有力推进了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突出典型引路,加快示范县建设

  以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全力推动示范县建设。2015年,组织完成了戛洒大槟榔园“3121”工程、漠沙南薅和大沐浴、戛洒漩涡民族特色村寨、者竜大上海、春元大斗门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2015年完成了老厂乡太桥塘房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平甸乡朵舍宗民族特色村寨、新化乡小黑达民族特色村寨、古城街道大方达小组民族特色村寨的实施方案编制、评审及上报省、市备案。4个点规划总投资2400万元,省民委补助380万元,市级补助120万元,整合资金和自筹1900万元,现省、市已下拨补助资金500万元,4个项目陆续启动实施。自2011年以来,全县实施民族团结示范村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13个。

  组织开展结合美丽家园建设安排的“百村千户”示范点示范户创建。通过调查摸底、乡镇街道申报,结合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开展了速都、曼秀、平寨、水塘等10个小组10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的创建工作,现已完成申报、公示、评审,示范户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完成新一轮(2016-2018年)“十百千万工程”选点上报。结合省民宗委新一轮“十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全县“百村示范、千村整治”项目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类型多样,注重在困难群众多、热点难点问题集中的地方选点建设。完成戛洒耀南马家寨、桂山街道亚尼勒达等8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及特色村新一轮示范点选点上报。

  积极推动民族文化体育繁荣发展。围绕旅游活县战略的实施,突出民族文化作为旅游发展的灵魂核心地位作用,推动文旅联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文化活动场所,积极开展民族文化进村寨活动,组织引导群众广泛参与文化活动。积极争取省、市支持,申报并组织实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和精品文化项目。2015年,认真完成省级少数民族文化挖掘、抢救保护项目库建设,储备民族文化挖掘保护项目22个,向上级申报5个。2011年以来,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先后完成了哈尼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扬武烟盒舞、者竜彝族造纸术、平甸白鹤狮子舞的抢救与保护、平甸白鹤彝族传统花棍舞、花腰傣口传小调挖掘整理、花腰傣土陶制作技艺传承等一批民族文化抢救保护项目,较好地保护、继承和弘扬了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了《磨皮花鼓舞》、《恋花腰》、《爱上俏花腰》精品项目。

  多措并举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完善民族宗教关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工作责任体系,与乡镇(街道)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团结稳定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关系分析研判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初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课程的基础上,利用民族团结宣传月、民族宗教传统节日和示范点创建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贸民品扶持照顾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2015年,全县有民族贸易企业31户、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4户。为保障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供应,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特殊需要,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买难卖难问题和增收致富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落实扶持优惠政策

  2015年,全县11个乡镇(街道)51个村委会148个村民小组共有彝族山苏、彝族仆拉、拉祜族、苗族4种人口较少民族(支系)4694户18673人,按参加城乡医疗保险每人每年应缴保险费120元计算,共需代缴资金112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各承担50%,有效解决了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就医难、看病难的问题。

  2015年,对在新平一中就读的130名人口较少民族贫困学生补助资金41万元;对考取大学的人口较少民族困难学生,每人一次性给予2000或3000元的资金补助,资助困难学生15人,资金3万元;对考取就读玉溪师院、玉溪农职院的8名贫困大学生,每年每人资助5000元,直至大学毕业。2011年以来,共补助困难学生557人,资金198万元;资助困难大学生95人,资金23万元。

  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在今年春节、各级“两会”、敏感节点和重要会议期间,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开展民族和宗教领域的矛盾隐患排查,掌握动态,注意各种苗头,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置,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依法制止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本着“便利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原则,根据教徒的多少,居住的远近、集中或分散等情况,对扬武大开门拟设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了专项调研和依法制止,通过对信教群众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引导他们到正式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来进行宗教活动,取缔了私设聚会点。

  重视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清剿火患,对信教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做好食品安全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好联席会议,做到信息共享,关注外来有关组织和人员到我县非法从事宗教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

  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截至目前,全县16个宗教寺堂点和佛教协会、基督教协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开立银行账户18个并申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均在县民宗局备案。近年来,县民宗局和乡镇(街道)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不断健全完善民主议事、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防范、宗教活动、换届工作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按照“以点带面,稳中求进”的指导原则,先后开展了以“安全”和“教风”建设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综合管理能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

  多形式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充分利用每年11月“民族团结宣传月”、少数民族传统节庆、宗教节日以及“五五”、“六五”普法和实施“3121”工程、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民族旅游特色村寨建设的有力时机,广泛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小学、初中开设《民族大家庭》、《民族常识》和《民族政策理论》课程。认真开展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民族团结优良传统和“三个离不开”思想代代相传和“稳定是福、动乱是祸”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在全县宗教界开展“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2015年共组织活动17场,参加人员达1930余人,发放各种学习材料2500多份。(通讯员  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