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今年以来,新平县突出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建设,着力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不断建立群众诉求综合协调运转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幸福美丽新平。
制定下发《新平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四合一”综合协调运转机制实施意见》,有效整合纪检监察、综治、信访、司法等资源,搭建群众诉求“四合一”联动调处平台,推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群众合法诉求和权益得到有效保障。1至9月,全县共受理群众诉求2442件,办结2424件,办结率99.3%,满意率99.1%。
重点围绕消费、环保、劳资、权益、信访等民生领域,搭建服务热线、开通网上信访和书记县长信箱、畅通法律咨询、价格举报和消费争端等平台,切实服务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诉求渠道不断拓宽,解决诉求争端的途径不断丰富。1至9月,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4件,解答法律咨询1100人次;妥善解决家庭、婚姻、妇女权益保障案件17件24人次;受理环境、价格举报案件10件11人次;办理网上信访24件,受理并答复书记县长信箱53件;化解消费者投诉案件7件,挽回经济损失6.8万元,促进和谐消费和平安市场建设;受理解决农民工“讨薪”案件27件742人次,追发薪资1290余万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按照“县级每月、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半月一次”要求,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依托县矛盾调处中心、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信访中心、基层联防联调组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多种手段,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大批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
根据《新平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考核奖励办法》规定,每成功调处一起矛盾纠纷分别给予30—600元不等的奖励,今年对符合奖补条件的1650件纠纷卷宗兑付奖励15.8万元,极大地提高了基层调解工作积极性,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1至9月,新平县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97件,调处成功2884件;行政部门受理并调处调解案件137件;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38件,办结324件。
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部门“一把手”为首办责任人,对重点人员、重点信访件、重点矛盾纠纷进行责任分解,实行“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的包保稳控措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1至9月,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5件620人次,办结281件,办结率92.1%,未出现影响恶劣的非法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保障了社会持续稳定。(特约通讯员 郭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