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新平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本网讯(魏金文)11月26日,政协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县政协主席史亚新主持会议;副主席李太祥、李永光、邵永云、毛启芳及政协常委委员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丽娟及相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丽娟代表县人民政府通报的《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第八届二次会议以来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和县政协《关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草案)说明》及相关调查说明。通过分组协商,会议分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政协《关于八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协商意见(草案)》、《关于我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协商意见(草案)》、《关于我县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情况的协商意见(草案)》以及《关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