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开展
近年来,新平县对农机购置补贴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和规范,狠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加大农业机械推广力度,切实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
一是明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云南省2014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及范围》规定,共有12个大类35个小类82个品目的农业机械纳入购置补贴范围。
二是明确补贴标准。一般机具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可提高到15万元;甘蔗收获机可提高到20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可提高到25万元。
三是明确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四是明确购机结算。采取“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简化程序、方便农民。信息公开、减少干预、强化监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保障农民购机自主权。
五是明确退货规定。补贴机具核实后,符合国家三包规定需要退货的,购机者必须向县农业(农机)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农业(农机)部门审批同意后,经销商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结算的,由县级财政部门全额收回补贴资金。(通讯员 李文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