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

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通过初步验收

发布时间:2014-01-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日前,由省市水利、财政、国土、气象等部门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专家组,对新平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进行初步验收。

  验收会上,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建设、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工作汇报,观看了全县山洪灾害防治演练视频,对项目档案、工程完成情况、各项支出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专家组认为,新平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程序规范、资料齐全、质量合格、运行稳定、成效明显,同意通过初步验收。

  据悉,新平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3年3月基本完工,项目总投资为77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6个自动雨量站、5个自动水位站、1个数字化雷达、229个简易雨量站等。该项目的初步建成,完善了全县山洪灾害防御监测预警及指挥决策系统,有利于提高全县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下一步,在专项验收和初步验收的基础上,省级主管部门还将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记者  解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