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健全机制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近日,通海县制定并完善《中共通海县委巡察工作相关责任主体职责清单》《通海县巡察整改质效检查评估办法(试行)》等9项制度,以制度助推巡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
明责任,促落实。《中共通海县委巡察工作相关责任主体职责清单》梳理了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被巡察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具体职责,促使巡察责任项项见真章。
协作配合,同向发力。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及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重点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在巡察进驻前,向各协作单位商请提供被巡察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召开“一对一”巡前情况通报会,实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为巡察组找准监督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科学评估,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全周期管理”,落实巡察结果“双向反馈”、巡察情况抄告等机制,修订完善《通海县巡察整改质效检查评估办法(试行)》《县委巡察约谈工作办法(试行)》和巡察整改流程导图,有形有效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会商研判,提升问题线索成案率。完善《通海县委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会商研判工作机制(试行)》,对会商研判人员范围、程序、方式、重点内容、纪律要求等进行了规范,着力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精准度和问题线索成案率。
接下来,通海县将进一步规范工作方式,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不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玉溪日报通讯员 沈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