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扎实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长期以来,通海县委、县政府坚持“保护遗产、传承文脉、彰显风貌、体现特色”的思路,正确处理好古城保护、建设与利用的关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编制,严格规划管控,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针对2005年编制规划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完善《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于2014年10月通过国家和省级专家组评审,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云南省通海历史文化名城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外围建筑风貌和建筑层高。组织编制《通海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区保护详细规划》,预计今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
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修缮。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加、产权人参与”的原则,累计投入34988.78万元,实施秀山古建筑群、小新村三圣宫厢房、河西文庙等文物修缮工程,先后完成文庙街、文星街等10条历史街道基础设施改造。全面启动古民居、历史建筑和优秀传统建筑的修缮、保护和利用工作。启动古民居修缮和古城保护工程,对24院明清和民国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完成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一项一策”整治。组织实施白塔心山火葬墓、四街碧山青铜墓地、河西大凹子山火葬墓、兴义贝丘遗址等文物考察勘探发掘。兴义贝丘遗址入围“2016年度全国考古十大新发现终评项目”,荣获2018年“中国考古学会田野考古奖一等奖”。
强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严格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相继成立秀山文化研究学会、楹联学会、诗词学会、孔子文化研究学会,组建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设立文物管理志愿者服务站,定期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文物保护抢救等公益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成立洞经音乐传习馆、高台七街传习馆,深入开展洞经、高台、高跷、舞狮等非遗项目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新增《文王访贤》《吕布戏貂蝉》等9个高台作品。积极组织开展县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评选活动,五年间新增省级非遗项目2项、市级非遗项目2项、非遗传承人32人。
持续推进古城保护和新区建设。在古城区,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在实施历史文化街区风貌整治、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保护的基础上,先后拆除影响历史城区风貌建筑1.5万平方米。在新城区建设上,不断完善功能,新增居住面积60多万平方米,引导居民向新城区转移,有效缓解古城区保护压力,着力打造“古城古韵、新城新景”的历史文化名城。
通海古城具有1260余年建城史,由15条街、14条巷组成,集中保存不可移动文物20处、历史建筑103处,是滇中“一颗印”式民居建筑的集中体现地之一。2004年,通海古城被云南省政府认定为“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2015年,通海“御城”和“旧县”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认定为“历史文化街区”,2018年河西镇被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目前,通海县正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玉溪日报特约记者 师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