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8月9日召开的江川区2016年 “幸福和谐晚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上获悉,江川区将全面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确保今年全区老年人参保率达15%以上,力争实现20%。
近年来,江川区人口老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剧,截至2015年底,江川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45316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6.3%,远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腿脚不便等因素,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远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单独投保商业险往往因为年龄超过65岁而被拒保。一旦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将增加家庭经济负担。
为更好地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江川区从今年起在老年人中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长期居住在我区、年满55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期满后可继续投保。住院一个月以上、卧床三个月以上和经医院确诊已罹患重大疾病的老年人不能参保。参保方式原则上由老年人个人或其家庭成员为其投保。倡导和鼓励以单位、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或老年协会(分会)等作为投保人为辖区内的老龄人群投保。投保时老年人只需准备好身份证和50元钱,在当地找相关人员登记后即可投保。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三种情况可获得保险公司赔付:一是老年人发生意外身故,可获2万元赔偿;二是老年人因意外导致残疾,可按残疾情况进行比例赔付,其中高度残疾可获2万元赔付;三是老年人发生意外住院后,自付部分减去100元的免赔额后,保险公司可按80%的比例给予报销部分医疗费用,一年中最高报销额为5000元。
据了解,在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过程中,全区全部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将统一投保,每年每人50元的保费由政府全额出资,确保全区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人一个不漏、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