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农合政策有小幅调整
本网讯 据悉,江川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政策在筹资标准、报销待遇等方面有小幅调整。
筹资标准调整。2015年新农合的筹资标准从去年的435元/人提高至470元/人,其中,个人缴纳90元,各级财政补助380元。
新增4家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是成都军区昆明总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云南省精神病院、云南省传染病医院。
调整住院大病再次补助标准。我县住院大病再次补偿的标准:按照患者单次住院费用,扣除住院已补偿金额、住院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达到8000元以上(含8000元)者,按以下三个费用段进行补偿:8000元以上者(含8000元)不到3万元的参合患者,再次给予50%的报销补助;3万元以上者(含3万元)不到10万元的参合患者,再次给予60%的报销补助;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参合患者,再次给予70%的报销补助。
调整外出务工(县外)或外出读书等参合人员,因病在政府举办的县级以上(含县级)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例为50%,不再享受住院大病再次补偿的政策。民营非定点医疗机构及县级(不含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住院的不予补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