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一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件
本网讯(曲雪琼)3月13日,江川县公安局召开2015年第一次媒体见面会,邀请江川电视台、江川新闻网、江川网三家县内媒体,对张某某等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情况进行通报。
2015年2月8日,前卫镇小石河村的张某(男,41岁)与安化乡光山村的普某(男,26岁)同到光山村大寺做客,酒后两人在大寺门前因琐事发生口角、吵打,张某被劝回家。当晚20时许,张某邀约其妻子等人到普某家中理论,双方再次发生打斗,张某用砖头打伤普某,普某从家中拿出一把匕首将张某刺死。犯罪嫌疑人普某于2月9日凌晨被江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月8日晚22时许,死者家属张某某等5人无视出警民警的制止,将张某的尸体抬进普某家中摆放,以此向普某家属索要民事赔偿,直至2月11日,张某的尸体才从普某家中抬出。死者家属张某某等5人,无视道德和法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一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县公安局提醒,近年来,停尸索要民事赔偿,导致违法犯罪的事件时有发生,希望当事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