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区监委巩固“三资”提级监督质效
为确保村级监督有章可循,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对近年来在提级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对近三年来发生在“三资”领域的案件进行分析汇总,结合区域实际,以《红塔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为依据,制定《红塔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三资”监督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巩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质效,持续规范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
《工作办法》聚焦监委会的职能职责划定、监督内容路径、管理考核办法,以简明化、提纲式的形式明确监委会六大方面的专责监督职责,明确5个方面监督重点,细化职能职责、任务分工、监督方式,内容全面涵盖各项村级重点项目,对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村民集资资金管理、集体资金分配、工程建设等项目的监督流程作出解读。根据《工作办法》,监委会成员通过列席会议、走访群众、查阅台账、实地察访等方式,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履职情况定期向乡(街道)纪(工)委汇报。
除该《工作办法》以外,红塔区纪委区监委还印发了《村(社区)集体“三资”区乡村三级监督工作报告制度》《玉溪市红塔区“三资”管理机动巡察工作办法》《红塔区纪委区监委“三资”领域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不断优化制度体系,形成闭环聚合力,让监督做得更实。(通讯员 徐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