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机构改革工作会召开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3月30日,红塔区机构改革工作会召开。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玉溪市红塔区机构改革方案》,安排部署全区机构改革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深化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全区各级各部门必须健全完善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机构职能,树立鲜明的基层导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不折不扣将机构改革工作组织好、实施好、落实好,以统一的意志、有力的行动、务实的举措推进机构改革,为推动红塔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会议强调,要通过机构改革实现执政能力再提升、资源配置再优化、运行管理上更高效,重点落实好关于组建区委社会工作部、调整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设置、加强金融管理职责、调整优化科技管理机构、完善数据管理工作体制、调整优化“三农”工作机构、完善老龄工作体制等机构设置调整、精简规范和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完善乡(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优化配置人员编制和规范部门领导职数11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紧盯目标抓重点,有力有序组织实施机构改革工作,按程序及时将部门领导班子配备调整到位,尽快调配人员开展工作,抓好机构挂牌,做好工作职能和政策的宣传讲解工作。新组建的部门要做好工作衔接,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抓紧拟订“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报批,依法依规做好移交、接收、划转等处置工作,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衔接。各涉改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共同推进落实各项改革工作,严格遵守纪律,加强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及时开展总结评估,确保中央改革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玉溪日报通讯员 陈庆 杨永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