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区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近年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认真履行责任,强化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及因公(私)出境等工作中的审核把关,以联合审查、规范回复、明确责任为着力点,从严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切实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2021年度,共办理廉政意见回复251批次7272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3人次。
据了解,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对征求廉政意见工作的受理范围、办理人员、调查程序及征求内容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建立了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室联合会审机制,在收到组织部门的征求廉政意见函后,区纪委区监委第一时间进行多部门联动,重点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问责立案、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内容进行层层把关、全面“体检”。
通过认真审查后,红塔区纪委区监委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原则,不回避、不护短,敢于较真碰硬,精准、规范开展回复。对未收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但已过处分影响期的党员干部,据实提出不影响提拔使用、评先评优意见;对收到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且正在办理的党员干部,提出暂缓意见,待问题查清后再作答复;对受到处分且未过处分影响期的党员干部,如实提出不宜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意见。
为保证廉政意见回复的情况全面、客观、准确,红塔区纪委区监委还对参与办理回复意见的各部室提出要求,明确审查期间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规矩,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故意隐瞒,造成回复失实失准或失密泄密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回复工作严谨规范。
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下一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将继续做好廉政意见审查与回复工作,把廉政意见回复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对人选状况层层把关,让敢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拥有更多机会,坚决将“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的干部拒之门外,确保选人用人环境风清气正。(玉溪日报通讯员 周华旭 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