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区监委出台方案推进“三不”体制机制
为推进红塔区“十四五”时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下简称“三不”)体制机制一体化工作,近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印发了《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十四五”时期深化构建一体化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打通三者内在联系,统筹联动,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整体效果。
《实施方案》明确,要通过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举措,不断强化“不敢”的态势。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不断持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并保障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不能”的笼子才能持续扎紧。要深化党风廉政教育,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文化的感召力,不断增强“不想”的自觉。
《实施方案》要求,要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好反腐败协调小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查落实的作用,推动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的贯通协同。在推进“不敢腐”时,注重挖掘“不能腐”和“不想腐”的功能,使审查调查对象真心认错悔错改错。在推进“不能腐”时,注重吸收“不能腐”和“不想腐”的有效做法,推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在推进“不想腐”时,注重发挥“不敢腐”的威慑和“不能腐”的约束作用。
“‘十三五’期间,‘不敢腐’的震慑初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氛围更加浓厚。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有发生,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依然任重道远。《实施方案》的出台,为‘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细化了职责分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玉溪日报通讯员 周华旭 李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