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区监委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专项纪律督查
连日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认真履行监督首责,坚守“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定位,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标准全面开展工作,做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场所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卫生、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公共卫生”等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卫生水平。
此次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具体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对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不重视、工作虚于应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配合不力等情况;是否存在不落实督查督办工作事项、存在的问题经督查督办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故意、过失而不履行、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及懒政怠政等情况,对各街道、区级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创文固卫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各网格责任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全面完成复审工作各项指标任务。
监督检查从5月10日至5月17日,成立4个监督检查组,下沉一线,深入各乡(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实地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乡(街道)、相关部门及网格点工作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并督促立行立改,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红塔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坚决整治爱国卫生复审工作中落实决策部署不力的突出问题,对虚于应付、敷衍塞责、配合不力等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及建议,并根据检查发现的情况提出需要预警的事项;对工作中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影响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顺利通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为顺利通过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验收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玉溪日报通讯员 矣芳 胡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