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

红塔区向第二轮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30 来源:玉溪网

根据红塔区委统一部署,4月19日至5月17日,区委派出5个巡察组对北城街道、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5个单位进行了巡察。

巡察中,区委各巡察组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本轮巡察,巡察组开展个别谈话169人,走访群众15人,延伸抽查下属单位44个,发放问卷调查表213份,发现问题40个,同时就开展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24条意见建议。巡察组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党的领导方面,部分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领导作用不同程度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的建设方面,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机制坚持不好,政治生活严肃性不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个别党支部软弱涣散,执行“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执行党的“六项纪律”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在巡察反馈中,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强化“四个意识”,坚决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表示,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完全认领,照单全收,将在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落实好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进行对照检查,细化整改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从快从严从实抓整改,实行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确保“逐条抓整改、件件有着落”,切实把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玉溪日报通讯员 沈瑞云 姚奕君)